各有关单位:
水利部今年5月24日批准公布的《洪水影响评价技术导则》(SL/T808-2025,以下简称“新导则”),将于今年8月24日起执行。届时,《河道管理范围内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导则》(SL/T808-2021)和《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导则》(SL520-2014)将停止执行,我局将按照新导则规定对涉河建设项目方案的洪水影响评价报告进行审查。
请你们在8月15日前,报审已经我局踏勘过现场的涉河项目防洪评价报告,办理已经我局审查通过的涉河项目建设方案行政许可手续。
特此提醒!
盐城市水利局
2025年8月6日